xx33448899@gmail.com地址
添加时间:4、*ST凯瑞(维权):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凯瑞公告称,因存在未将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披露为关联交易,违规核销应付账款致使信息披露虚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对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实控人吴联模给予警告,处以9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财华社Kakiko Group (02225-HK)公布,股份简称改为“今海国际”,英文名称由“Kakiko Group Limited”更改为“Jinhai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自10月21日(下周一)起生效。
上市公司分立或者被其他公司合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予公告。第一百零一条 收购上市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增加了上市债券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要求。第八十二条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3、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国务院规定交易所审核,与第一款的规定是否矛盾?第一款规定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能否包括交易所?原来的理解应该是不包括的,现在也许可以重新解释?与第16条的关系也是如此。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六十九条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第九十二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新增第二款,允许要约中对于不同种类股份可以给出不同收购条件。是合理的安排。